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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2、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内外资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业务收支纳入全面预算。主要包括医疗收支预算、药品收支预算、预防保健经费拨付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医保资金的收支预算等。将医保预付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政府投入的预防保健经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成本核算,在现行国家规定的框架下,根据“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将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中心成本按照大类逐项进行细分。

  3、实行医保预付制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和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费用预付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6]160号)文件的精神,从2008年1月起对本区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医保费用预付制。以2007年度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付经费预算总额指标数为基准,按照2008年度合理增长幅度确定预付总量。年终按市医保局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参保人员就医增加发生的合理超支费用应给予补助。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预付资金,在病人服务数量不减少、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速。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医保支付经费合理使用。

  4、制订配套文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根据市政府及市相关委办局的文件精神,本区各相关委办局要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规定及操作规范。区财政局和卫生局要制订《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区卫生局和区医保办要制订《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管理办法》,区卫生局要制订和进一步完善《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设置标准》、《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验收评估方案》、《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签约、减免、定向转诊管理规定》、《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使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5、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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