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善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关注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桃浦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全部纳入小城镇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制度,镇政府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建立政府扶持与个人缴费相配套、逐年递增的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提高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入手,构建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完善疾病防治策略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以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继续推进农民工的结核病防治、孕产妇管理、计划免疫、艾滋病防治、重点传染病控制等公共卫生策略,保障农民工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㈤深化法制监督形成机制,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卫生政策应用水平
1、理顺卫生监督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领导,统筹和加强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梳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政事职权关系,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具体行政职能行为。强化属地化监督执法职能,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卫生执法技术手段,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取证勘验设备,提高现场检测、调查、取证能力。落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意见(试行)》要求,按照每6名卫生监督员配置一辆车的标准,逐步到位。信息化建设与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同步发展。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及卫生部下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本区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机制),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追究,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准入、聘用、培训、考核。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将监管结果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严格医疗服务监管,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及医疗美容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母婴保健、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强卫生法制宣传与教育,建立完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逐步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㈥加大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普陀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十百千”人才培养项目。利用三年时间,在普陀区医疗卫生系统培养十个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专科、百个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接班人、千个中青年业务骨干。着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全科医师、医疗急救、卫生监督执法四支专业队伍。
1、疾病预防控制专家队伍。以区疾控中心为基础,依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高等院校教学学术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作为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与科研基地的作用,规范化培养和组建一支30人左右的预防医学专业队伍。主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卫生监测、疫情预警及前瞻性研究等工作,为卫生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大力提高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科研水平。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相关机构培训。到2009年,力争培养和引进5-10名预防医学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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