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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市旅游委2007年局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市旅游委2007年局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旅〔2007〕128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局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的意见》(沪委组[2007]发字46号)和《市经济工作党委关于做好局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经工委[2007]133号,下简以称“《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就我委2007年局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中央、市委和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以提高素质、保证质量、优化结构为重点,着眼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需要,从符合上海旅游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不拘一格荐才、选才,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同志,努力建设一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强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二、局级后备干部的标准和结构
  本次调整的对象为委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正职后备干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济工作党委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提出人选名单),依据班子结构要求,由党组组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经济工作党委。
  按照《意见》的要求,局级副职后备干部除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正处级干部。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处级干部,也可以列为副职后备干部;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严格把握政治标准,既要看在重要关键时刻的实际表现,又要看日常的工作表现和道德素养。
  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一般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我委副职领导职数为5名);副职后备干部的年龄应当在50岁以下(含50岁,年龄计算到2007年9月30日,下同),45岁以下的要占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37岁以下的要占总量的20%。后备干部队伍中,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女干部比例应当不少于15%。应当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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