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企业1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1]14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建筑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湖北建筑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在全省建筑行业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树立和打造标杆建筑企业,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3]51号),现就做好2010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初审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核准,取得建筑行业相关施工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且2010年完成施工总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完成施工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企业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印发的《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办法》(鄂建[2010]91号)所确定的评选标准的要求。
(二)参评企业注重诚信经营和安全管理,参评企业具有三年以上的建筑业经营经历,不仅要在经营规模、经营业绩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2010年度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违法行为。
(三)参评企业注重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近三年所承建项目工程至少有两项以上工程荣获省级建设工程奖,或至少一项以上工程获得国家级建设工程奖。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申报阶段(时间: 2011年7月10日-2011年8月20日)。由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处),省工商注册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处。
第二阶段为评审阶段(时间:2011年8月20日-2011年9月20日)。由省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后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