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五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受理。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履行通知书》由市长签发;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提出答复通知书》、《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停止执行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决定延期通知书》等程序性行政复议文书,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签发;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备案文书,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签发。
  五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不得要求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部门需报市政府审定后方可下发的文件,经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党组成员审核、报常务副市长批准后,可冠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发文。要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第十一 章纪律和作风

  五十二、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做到勤政、廉政、善政。
  五十三、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市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市政府同意。
  五十四、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十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十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