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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12年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联系制度、帮扶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监护人培训制度。(1)联系制度。采取教师与留守儿童、班干部及优秀学生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学校定期向监护人通报情况、留守儿童与父母定期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关注。(2)帮扶制度。在发展壮大“爱心妈妈队伍”的同时,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一些帮扶活动。(3)健康教育制度。包括心理和生理健康两个方面。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收集,除组织义务辅导员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咨询、情感沟通外,每年的寒暑假前后与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开展1-2次心理和生理健康咨询。(4)监护人培训制度。每年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1-2次家教培训,规范其监护行为,明确其教育职责,强化其家教意识。
  (三)活动要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要开展“三项主题活动”。在“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六一”儿童节,组织爱心妈妈开展看望问候和捐助活动,组织召开爱心妈妈座谈会,加强交流沟通和信息互动,提高关爱水平;“母亲节”前后,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演讲或朗诵比赛等,表达对社会、对爱心妈妈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感激之情,培养留守儿童从小学会感恩、长大回报社会的意识。
  (四)考核要求。制定出台襄阳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各地按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每年11月底前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襄阳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襄阳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底组织专班对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命名表彰一批市级最佳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和关爱留守儿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1月至2月):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定责任目标。
  (二)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9月):根据实施方案,各地落实具体建站任务,抓好标准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自查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各地按照襄阳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评分,将自查报告报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考评阶段(2012年12月):由襄阳市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各地建站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
  五、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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