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12年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2012年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襄阳市2012年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实现党代会提出的“五年内新建800个以上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组建万人‘爱心妈妈队伍’,照顾培养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目标和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新建200个市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关爱留守儿童,以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愉快的成长为要义,努力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合力,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对留守儿童关爱实现全覆盖的要求,2012年新增的200个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按各县(市)区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已建站数量进行合理安排。已建好的站,由各县(市)区按全市统一要求建立数据库,定期组织检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理细,充分发挥其服务留守儿童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要求。按照五有标准建站,即:(1)有牌子。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悬挂统一规格的站牌。(2)有专班。留守儿童服务站所在地要成立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服务站负责人。(3)有场地。按照“三室”的要求,服务站要有固定的办公室、图书室和活动室。(4)有硬件设施。服务站要配备电视机、电脑、电话等基础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器材及生活应急用品。(5)有基础档案。做到“二表”(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三本”(工作记录本、开展活动情况记录本、活动图片资料本)记录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