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
按有关标准要求,引导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店提档升级,创建示范店(食堂);引导食品原(辅)料配送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诚信为本”的服务意识,争创示范企业;同时鼓励、支持早餐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现有早餐店或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店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
(四)培育黄冈特色知名早餐品牌
结合黄冈实际,挖掘黄冈城区餐饮文化特色,尊重市民风俗习惯,培育黄冈市特色知名早餐品牌,优化城市商业功能,提高便民利民消费质量。
(五)鼓励单位食堂对外经营
市政府支持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建立标准化食堂,切实解决职工及在校学生早餐就餐问题;同时引导和动员其参与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对外开设早餐服务网点。达到放心早餐示范标准的,允许机关事业单位给予食堂适当经费补贴。
(六)打造便民早餐区
以社区为单位,以人群聚集场所为重点,集中建设具有基本卫生设施的经营场所,将现有早餐摊群采取退路入室等措施就近分批引入市场,建立规范管理、集中经营的便民早餐区,以切实解决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经营的流动摊点问题。
(七)组建早餐服务公司
按照“市场运作、企业承办、薄利经营、服务民生”的原则,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为主体,组建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逐步建立质量有保证、服务有规范、卫生有标准的早餐供应网络。
(八)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问题;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分区布局不合理,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全,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问题;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环境污染问题;违规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用工具、容器、包装材料问题。
四、扶持政策
(一)对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食堂)、放心早餐食品原(辅)料配送示范企业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予以扶持,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年的标准奖励,扶持期限为3年;放心早餐知名品牌通过达标验收,按每个品牌给予2万元予以奖励。
(二)对新建示范店(食堂),属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经营的,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精神,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