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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


  2、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

  3、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联合调研、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4、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区委、区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区委、区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陆永新 副区长

  召集人: 居长鸿 区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

  黄 玮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周社华 区社区办主任

  成  员:钱忠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松海 区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夏 舒 区府法制办副主任

  汤汇浩 区发改委副主任

  司彦博 区经委副主任

  郑荣洲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陈志秀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吴明昇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永俊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娟娟 区安全生产监察局局长助理

  刘毛伢 区民政局副局长

  潘丽倩 区财政局副局长

  方元升 区教育局副局长

  虞万晋 区疾控中心主任

  宁克标 区统计局副局长

  桂正和 区房地局副局长

  管永平 区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王旭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干恒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严晓琳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王逸寒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 伟 区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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