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57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国际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导游队伍建设,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关于200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市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于2003年12月31日前),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于2004年12月31日前);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需具备所报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1、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笔试方式;
2、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
3、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4、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需参加“外语”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
9月16日(周六)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 或 外语
四、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1、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
2、由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五、成绩颁布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查询成绩。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通过的考生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