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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调查及核定工作的通知

  (三)对“十二五”计划建设的管网项目,各地应同时提供下列批复文件或说明材料:
  1、城镇规划平面图;
  2、管网规划平面图;
  3、管网建设项目前期批复文件(包括立项、可研、环评、土地、初设或设计文件等);
  4、其他佐证项目规模及投资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联系人:袁启红(省污水专班),电话:027-68873324。
  裴新桃(厅村镇建设处),电话:027-68873059。

  附件:1、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现状调查表
  2、“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现状调查表

  市(州、林区)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市(县、镇)名  称

2010年底前累计建成管网(KM)

2010年度新建成管网

备 注

总 长

其  中

长度(KM)

总投资

(万元)

其 中

合流制

分流制

国家补助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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