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十堰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倡导市民改善出行方式,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进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现根据我市实际,借鉴外地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在全体市民中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逐步缓解市区“行路难、停车难”问题,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平台”和“网络布点、通存通取”的管理办法,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二)建设目标。
1、2011年9月底,先期试点在城区完成无棚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2处(五堰美乐门前、二汽工人俱乐部),公共自行车数量30辆左右,暂由人工进行管理。
2、2011年底,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服务网点达到20个,公共自行车数量不低于400辆。
3、2012年底,城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服务网点达到40个,公共自行车数量不低于1000辆,站点覆盖城区公共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机关单位、大中专院校、社区等人口流量集中地段,基本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三)建设标准。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服务网点实行统一规划,按照高标准与简易型、亭棚式与无棚式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进行配置。在主街道、公园、广场使用高标准亭棚,在次街道和条件受限路面使用简易棚或无棚式。每个网点安装锁车器原则上不少于20个,实行无人值守。在开阔地段,有条件地方建设大型公共自行车枢纽站,可实行有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