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安全生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强化个案监督指导,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重点抓好《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更新机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总体战略布局,与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建立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全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合力。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各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各部门行政正职领导是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措施制度和投入落到实处;要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开展不同层次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深化和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制订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要加强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报告、监控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订事故抢险预案,并定期组织模拟演习,提高企业和职工抢险能力;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视、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三)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及时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加强对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确保预测预警作用的发挥,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抓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治。加强水害防治,改进顶板支护方式,按期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增强煤矿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