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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上海荣威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等相关事宜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上海荣威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等相关事宜的批复
(普府【2008】50号)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上海荣威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等相关事宜的请示》(普国资委[2008]39号)收悉。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同意将上海荣威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安居公司占90%,城投公司占10%)变更为区国资委所有,即原出资人变更为区国资委,使该公司在出资人变更后成为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变更投资主体后,由区国资委从国资收益帐户中支出500万元用于该公司增资;该公司由区国资委委托区房地局实施委托监管,专业从事普陀区保障住宅筹措建设工作。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和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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