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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普府【2008】60号)


区国资委:
  你委《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对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普国资委[2008]54号)已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3亿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增资扩股的3亿元由区财政支付(由区财政局划入区国资收益账户)。增资后,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75%调整为30%,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5%调整为10%,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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