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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普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普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普府[2008]61号)


区国资委:
  你委《普陀区国资委关于成立上海普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普国资委[2008]53号)和《普陀区国资委关于上海普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事宜的请示》(普国资委[2008]55号)已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上海普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1.2亿元,占60%;桃浦镇政府出资8000万元,占40%。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1.2亿元由区财政支付(由区财政局划入区国资收益账户);桃浦镇政府出资由区国资委代行投资主体,桃浦镇政府出资款8000万元划入区国资收益账户,由区国资委统一作为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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