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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请示》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请示》的批复
(普府〔2009〕49号)


区文化局:
  你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请示》(普文发〔2009〕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于2009年6月13日第四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第二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进行挂牌。具体为:
  新会路华童公学旧址、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旧址、圣约翰大学理科楼旧址、江苏药水厂旧址、上海啤酒厂旧址、天利氮气制品厂旧址、阜丰福新面粉厂旧址、安远路300号住宅等八处历史建筑公布为第二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华东师范大学大礼堂、东西办公楼并入第一批普陀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大夏大学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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