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普府〔2010〕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9〕36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本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是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十年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我区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我区人口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提供科学及时的人口数据信息。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家庭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街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成立普陀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各街道、镇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相关委、办、局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共同做好这次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