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行政执法。1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负责)。17.完善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明确执法权限(市编办、市法制局牵头,各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配合)。1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9.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配合)。20.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创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核机制(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21.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负责)。2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程序(各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负责)。23.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和罚没物品处理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配合)。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24.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局牵头,各单位配合)。2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法制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配合)。26.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市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7.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完善电子审批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打造政府“阳光工程”(市监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28.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29.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问责制度,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局配合)。30.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市法制局牵头,各单位配合)。
  (六)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市信访局牵头,各单位配合)。32.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市法制局牵头,各单位配合)。33.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审理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市法制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34.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认真对待司法建议(各单位负责)。35.完善各种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政府抗击风险和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单位配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