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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③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④学历证明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3月4日和3月5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30集中受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②报名地点: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曹家渡社区学校(武定西路1344弄12号)报名、验证,并确定意向。

  3.报名表领取方法

  报名表可从静安区人事局成功人才热线(www.sjol.com.cn)、《静安网》(www.jingan.gov.cn)下载;或直接到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

  4.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发放准考证。应聘者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择优录用。在笔试、面试和考核成绩同等的前提下,应聘者户口在本区、本街道、本居民区范围内的优先录用。

  七、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静安寺街道联系人: 陈大明   联系电话:62887978

  曹家渡街道联系人: 沈维钊   联系电话:62525381

  江宁路街道联系人: 陈 雁   联系电话:62993607

  石门二路街道联系人:许 俊   联系电话:62589223

  南京西路街道联系人:胡立新   联系电话:62894039

  附件二
  上海市静安区公开竞聘社区工作者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关于〈静安区居民区工作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静委办[2005]30号文)精神,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静安,提高静安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干部任用的“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目前在居民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开展公开竞聘工作。

  一、竞聘职位名称

  社区工作者(包括:居民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事务所负责人、社区事务所专职工作人员)

  二、竞聘人员范围

  本次竞聘范围,包括目前在静安区各居民区工作、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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