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证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加大有益于儿童身心发展的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以及对儿童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提高儿童卫生保健人员的素质,为儿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3)推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建立和健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全面改善各级儿童保健机构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效益。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三级预防和婚前、围产期保健;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环节的质量控制,逐步扩大筛查的种类。
(4)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建立儿童心理健康评价体系,定期测查,加强监控;开设儿童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和咨询门诊,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心理咨询医生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到100%。
(5)加强儿童营养卫生指导和体重管理。实施营养午餐质量监控计划,对生产机构资质和学校餐饮设施加强管理;学校要配备专业营养师,规范儿童膳食行为;进一步加强对0-6岁儿童肥胖的监测和干预,健全6岁以上儿童体重管理网络。
(6)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要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和保健指导;家长要配合学校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努力降低中小学生的视力不良率,提高中小学生的口腔健康率。
(7)充分发挥有线电视、静安时报、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在儿童中加强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毒教育等。
(8)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事业。重视残疾儿童监测和康复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努力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二)进一步优化儿童教育发展条件,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1.主要目标
(1)充分保障儿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显著提升儿童的思想道德水平。
(3)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和获益性。
(4)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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