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15、深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巩固无燃煤区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深入推进“三监”联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保持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PI)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90%左右。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6、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主要任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在预售签订合同过程中,跟踪监察防止不实广告误导、哄抬房价及虚假合同。加强中介企业行政管理,定期走访巡查房地产经纪企业,宣传政策法规,推进中介诚信服务,规范操作行为。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企业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使我区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责任单位:区房地局、工商静安分局
(五)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
17、拓展诚信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任务:结合“3.15”、“5.20世界计量日”、“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土地宣传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诚信,让静安更和谐”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深化华山路“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在华山路推出2-3家示范店(岗)试点单位。开展“诚信礼仪星行动”,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对静安南京路“梅、泰、恒、金、久”五大商厦,重点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工商静安分局、区经委、区物价局、区安监局、区质量技监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
18、加强诚信教育和培训
主要任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 完成静安南京路沿线商家及文明单位30%一线员工“学双语、迎世博”培训,不断提高“双语”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五五”普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培训,建立商业企业和职工个人诚信档案,形成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围绕质量技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班,提高食品企业、电梯维保单位、认证企业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建立起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点,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干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力度。
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环保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