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房地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经委、区卫生局、区安监局、税务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及各社会诚信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完善并推进区法人信用数据库
主要任务:推进法人信用数据库在社会诚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的使用,形成信用等级评定、行政处罚、表彰等信用信息维护机制,探索共享有序,促进应用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发重点关注、统计分析等功能,完善区法人信用数据库。逐步扩大信用数据征集的范围,征集范围扩大到所有法人领域的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并探索企业在行政审批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的整合联动,加快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提升跨部门、跨领域的行政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推进政府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信用产品的使用
主要任务:在政府扶持资金审批、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各类评比、等级评定中,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的查询,并将信用信息作为该领域审批环节中的必要条件,逐步建立相关信用制度,推进信用产品的使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建交委、区经委、区科委、区环保局、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
7、建立法人信用信息目录体系
主要任务:结合静安区法人信息分类编目和公开属性审核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公开共享机制,建立法人信用信息目录体系,数据通过目录服务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责任单位:区信息委
(三)加强信用产品使用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8、深化商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扩大诚信档案覆盖面
主要任务:在已有的116家诚信企业基本信息基础上,整合区内社会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库资源,不断提升商业诚信体系内涵,力争静安南京路沿线商业企业100%建立诚信档案,提升静安商业整体形象,为实现静安南京路构筑国际标志性购物地区之一提供有力支撑。开展第五次商业企业诚信档案考评工作,聘请商业诚信监督员,逐步形成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与自我约束、自我对照、自我遵守、自我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经委
9、持续推进价格收费诚信制度
主要任务:持续推进“收费公示、诚信承诺”制度,加强对诚信收费网页内容的日常维护,确保网上公示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探索价格诚信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加强收费诚信单位的自律意识,切实做好诚信收费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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