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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信息委《2008年静安区信息化工作要点》、《2008年静安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强信息安全和日常维护。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涉密信息系统备案制度。继续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完善区主干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区级数字认证平台,推进我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提高联网终端病毒防杀和补丁分发软件安装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积极作好机房、网络和各项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加强主动监控,运用多种手段,提高预测预警的能力,使故障主动发现率达到75%以上。对主干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和备份,进一步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实施服务外包,切实提高全区网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区信息委、公安静安分局、区保密局、区各有关单位)

  4、开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形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客观评估“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区信息委)

  (四)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发展的工作环境。

  1、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我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应用项目与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有机衔接,真正发挥信息化项目管理在信息化应用推进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出台信息化项目审核审批、测试测评和绩效评估制度。(区信息委)

  2、加强信息化推进的服务和指导。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为老服务、平安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形成重点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机制。做好2008年76个信息化项目的需求确认、项目评审和跟踪、服务、指导、验收工作。挖掘特色应用项目,总结一批信息化优秀成果,扩大信息化优秀成果的受益面。(区信息委及各有关单位)

  3、提高信息化统计考核水平。继续规范信息化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渠道,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按照《静安区信息化指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继续开展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现状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区绩效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季度信息化考核和年底行政效能考核工作,力争实现考核的精细化、全程化和科学化,并使考核成为推动我区信息化发展的助推器。(区信息委、区统计局)

  4、推动建立信息化协会。发挥并调动信息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研究并建立信息化协会,引导行业规范经营,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相互沟通,有效组织、服务区内信息化领域的企业。(区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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