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动经济领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领域业务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更有效的数据支撑。以区GIS综合平台和基本单位数据库为基础,建设区企业综合监管GIS系统,将区内楼宇、街面、农贸市场内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一网联动、条块协同”,提高对辖区企业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国有资产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会计、审计、统计”相结合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完善经委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对辖区经济资源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区经济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工商静安分局、区国资委、区经委)
4、拓展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完善和推进“区路面监控系统”,进一步扩大街面图像监控的覆盖面,加快整合辖内小区的图像监控资源,提升辖区治安防控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扩展和充实信息平台的功能,切实提高处理市容顽症、随机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房屋土地管理、市容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民防工程及市政配套管理等专业系统及信息资源库的应用,提升业务处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公安静安分局、区市容市政委、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民防办、区市政配套局)
(二)紧扣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国家和本市重点工作的落实与延伸。
1、实施2008-2010年静安区信息化培训计划,推进国际静安指标。制定2008年信息化培训计划。面向机关公务员开展以“信息化与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为主题的信息化培训,培训人数达到500人次。面向社区居民开展以“信息技术进我家”为主题的信息化培训,培训人数力争达到3500人次。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培训,推进网络普遍接入和应用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和家庭人均信息消费支出比重。(区信息委、区委党校、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贯彻落实的新《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公开层面上向街道拓展,在公开渠道上向图书馆拓展;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重点推进审计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公共资金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出台信息公开督促建议制度(函告)制度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探索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重要政府信息解读服务,信息公开实现由结果信息公开向过程信息公开转变,单向信息公开向双向互动转变。(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