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孕前检测和指导,同时对从事孕前检测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建立检测对象跟踪服务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检查、评估。积极引进优生优育新技术,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处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孕前检测及优生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测活动。
其他部门: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本部门关心员工的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宣传,并积极鼓励新婚对象参与孕前检测,加强孕前保健。科研部门要指导做好孕前检测、优生优育等相关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推动,各方参与
各部门要从建设国际静安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意义,将孕前检测服务作为静安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一项重要实事来抓,明确领导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发挥优势,相互支持,定期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建队伍,提供保障
组建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孕前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孕前检测工作的领导,确保孕前检测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由本市三家专科医院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探索开展孕前检测服务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构建孕前检测服务技术支撑平台,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保障。
(三)巩固阵地,服务群众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人口学校、新婚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人口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等,都是开展孕前检测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实内容,发挥作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孕前保健意识,了解办事程序,为群众做好面对面的咨询服务。计生协会成员单位和志愿者要积极参与,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项目运作,科研推进
在孕前检测工作的全面推进过程中,搭建科研平台,设立科研项目,得出相关科研成果,形成静安区孕前检测服务模式。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要在孕前检测服务中担负起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进展情况,交流经验,确保孕前检测服务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