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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静安区“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孕前检测服务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家庭生活,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宣传活动。注重“优孕”、“优生”、“优育”各个环节的系列宣传,让群众充分理解孕前检测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作用,做到有计划妊娠,减少意外妊娠,了解孕前保健的相关知识,提高孕前保健意识,并自觉改变生活方式,做到出生缺陷的主动预防。

  在市、区有关媒体上宣传报道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在人口计生和卫生各相关纪念日和重要节点,组织相关媒体对开展孕前检测服务进行集中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各单位要发挥宣传优势,把孕前检测服务的宣传纳入本部门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宣传区政府实事项目相结合,与建设国际静安相结合,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相结合,与宣传科学知识相结合。

  (二)有效提供孕前检测和咨询指导

  检测机构应针对检测对象的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意见和保健方案。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指导,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正确引导、自愿选择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医学检查项目。

  根据问询了解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检测机构应对孕前检测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医学建议。

  (三)探索建立孕前保健跟踪服务体系

  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卫生的服务网络优势,为孕前检测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对重点人群进行跟踪随访,延伸服务,使孕期保健前移。

  针对检测中发现的一些可能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向目标人群提供咨询和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检测医院要对发现异常的高危人群,及时进行指导和转诊,作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将转诊结果反馈到区妇幼保健机构,落实随访,切实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效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有关部门职责

  孕前检测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各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的基础上,确保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孕前检测服务模式,提高孕前检测服务效能。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孕前检测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工作。做好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等宣传咨询、培训、指导工作,引导群众做好计划妊娠,自愿参加孕前检测,主动接受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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