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静安区“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静府办发[2008]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静安区“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业,我国出生缺陷居高不下的现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静安区按照“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发展思路,在全市率先推广孕前检测服务,并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出生缺陷干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孕前检测工作”列为2008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从而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解决生育中的实际问题,使静安居民在更高层次上安居乐业。
一、服务范围
(一)女方户籍在静安区且准备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
(二)居住在静安区的外来媳妇中准备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
(三)逐步向在静安区合法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扩大。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人群的宣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孕前检测服务实事项目的知晓率70%以上;
(三)孕前检测参与率50%以上;
(四)通过孕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指导,使夫妻双方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掌握最佳的怀孕时期,做到有计划地妊娠;
(五)通过孕前医学检查,对影响胎儿正常出生的有关因素进行孕前干预,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主要内容
开展孕前检测、强化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大众宣传、孕前检测和咨询指导、高危人群跟踪随访三项服务,对影响胎儿正常出生的有关因素进行孕前预防,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