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的宣传及实施。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重点抓好
《条例》和
《规定》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研究
《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继续推进《收件回执制度》,深化政务公开。要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办法、加强公开时效,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网上公开能力;要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贴近市民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
(三)落实“两个延伸”,深化窗口建设。以建设优质高效的办事窗口为目标,落实“两个延伸”要求,各部门窗口要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拓展窗口建设内涵,制订行之有效的举措,为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推进窗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促进静安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软环境。区纠风办将对落实“两个延伸”要求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根据
《条例》规定以及全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采取“以点带面”的策略,形成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8个行业的工作规范,并重点向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等领域进行推广和部署,做好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创新公开的制度和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共企事业单位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要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