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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08)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九日 静府发[2008]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张仁良区长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区政府办公室(含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地区办、区政府人口办、区政府机管局)、区监委、区人事局(含区编办)、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国动委、区批租办、区政府外事办(干部出国审批)、区审计局以及市政府规定的由区长负责的工作。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

  杜慧芳副区长分管区发改委(含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信息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政府合作办(含区政府接待办)。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系区工商联工作。协助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

  方世忠副区长分管区国资委、公安静安分局、安全静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含区老龄办、区残联、区社团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访办、区综治办、区政府防邪办、区双拥办、区应急办(区总值班室)、区督解办。协助分管区政府地区办、区政府人口办、区监委(含区纠风办、区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民武装工作、政法工作。

  朱成钢副区长分管区科委(含区科协、区地震办、区知识产权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含区医保办、区红十字会、区爱卫办)、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政府台办、区政府民族宗教办、区政府侨办、区档案局(含区方志办、区档案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宣传、群众团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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