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仁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方世忠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卜 缨  区委、区政府地区办主任

  王建忠  区旅游局局长

  叶坚华  区商务委主任

  乔忠强  区卫生局局长

  杨志健  区房管局局长

  李 寅  区发改委主任

  李 震  区规土局局长

  李卫平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严俊瑛  区科委主任

  沈伟忠  区综治办主任

  区委、区政府信访办主任

  张爱华  区文化局局长

  陆林根  区民防办主任

  陈宇卿  区教育局局长

  陈筱洁  区府法制办主任

  陈嘉祺  区财政局局长

  林晓珏  区体育局局长

  罗 敏  区民政局局长

  季 军  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周祥明  区市政配套局局长

  周晴华  区妇联主席

  郑月娟  区工商联副主席

  赵 达  区人保局局长

  俞 彪  区文明办主任

  施鸿华  区投资办主任

  桂绍强  区府合作办主任

  徐雪林  区国资委主任

  高伟忠  区建交委主任

  董 珞  区金融办主任

  蔡伯刚  区环保局局长

  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李寅同志兼任。

  今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