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本区与奥运相关的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迅速拟定方案,迅速部署落实。
各责任单位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2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