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区政府第8号实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八年三月六日 静府办发[2008]7号)
区房地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静安置业集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2007]68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静安区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府发[2007]27号)有关精神,以及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现就本年度区政府第8号实事项目“扩大廉租房受益面和弱势群体租用直管公房租金减免受益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实事项目主办部门为区房地局,协办部门和单位为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静安置业集团。上述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该实事项目责任人。上述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政府工作要求,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加快推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