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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六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7年,区政府受理并审结因申请人对区政府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31件,其主要事由是要求公开土地批文、拆迁许可证等文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案件共3件。区人民法院审结因原告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而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和土地批文等相关信息,其中1件被法院确认违法。无申诉案件。

  七 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工作人员63人,其中,全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58人。其中:

  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区监委、区法制办和区保密局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

  区档案局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受理点,有工作人员3人;

  我区45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均设有相关工作人员,共55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7年我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经费为15.25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7发生行政诉讼费用支出为1.2万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07年未有此方面的收费。

  八 其他工作情况

  2007年我区认真预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按照《2007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注重研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内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的效益。一是开展了法人数据库的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本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公开、共享属性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并完成了系统建设等工作。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照《条例》中4大类主动公开内容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梳理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

  九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基本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的把握有待加强,部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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