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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三)深化公开内容,切实落实公众知情权。积极推进社会诚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诚信收费、表彰和等级评定以及行政处罚三类信息。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对351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组织所涉及的28类收费情况以及对应的收费文件实现100%的主动公开。对各类商业诚信档案、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纳税等级评定结果等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同时,积极探索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并重点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财政等领域推进。目前主动公开的企业处罚结果涉及无施工许可开工、串通投标报价、大气和建设项目污染以及会计人员资质等方面。此外,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以及政府实事项目、政府公报等全区性、跨部门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受理点和查询点业务的规范和指导,设置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开展对“政务服务热线114”电话号码的提供和更新工作,并将电话号码及时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5个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放《便民电话号码手册》,便于公众免费取阅,畅通了对外服务的渠道。

  2007年我区45个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98条,依申请信息目录88条,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81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累计305条,共累计公开信息达311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656083人次,接受市民咨询1846次,其中网上咨询986次,按时办理率达95%,各部门接受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达860人次。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37件,同意公开的101件,其中通过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处理的186件,占全年总处理量的55.2%。

  二 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98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3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63条。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截至2007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2007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9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1%;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8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6.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4条,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2007年静安区人民政府实事项目;
  (二)《2007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指导意见》、《2007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2007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落实“一费制”办法的实施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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