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区域单位收入(产值)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大型商业商务楼宇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推进用能单位配备完善的能源计量器具,依法搞好能源计量管理。加强污染源监控和环境质量监测,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管理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
(八)创建节约型学校和医院
根据教育、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操作规程和节能技术改造方案,尽可能使用节能型产品,更新电源照明系统和新能源节能装置。在新建、改建学校、医疗机构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要求设计、施工和采购设备、设施。加强学校、医院的日常节能管理,杜绝不必要的长流水、长明灯,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九)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
进一步发挥国家、市政府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研究设立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纳入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以及对节能减排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委)
(十)加强节能减排宣传
以机关、用能单位、社区和学校为组织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节能培训和教育宣传,充分依托本区丰富的教育资源,在中小学广泛普及节能知识,将其纳入素质教育、公共道德教育体系。区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鼓励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市民合理消费,减少浪费。将节水、节电、节气等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之一。组织开展职工节能降耗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十一)发挥政府表率作用
建立健全机关节能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以节电、节油、节水为重点,降低机关用能总量。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认真落实《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政府采购项目,在严格审核采购经费的同时,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规范公务用车。定期收集办公电子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区机管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