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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建质〔2012〕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2011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等民生工程为监管重点,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建筑业产值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6.7%和27.5%, 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好转。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36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建质〔2011〕95号)规定,在各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自评的基础上,我厅对各市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部分市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并向社会公示。为表彰先进,现决定对2011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先进单位的合肥、宣城、芜湖、马鞍山、宿州、亳州、阜阳、黄山、滁州、铜陵、蚌埠、安庆、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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