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5月9日-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5. 6月23日-7月8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四、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提请所在区教育部门做好生源分流工作。深圳外国语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7月8日前,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接受学位申请后至新学年开学期间,各区教育局要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
(四)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五)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各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逐步优先安排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六)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七)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