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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由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按照统一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评价。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评价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六、时间安排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6年9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评价前各成员单位按评价细则要求整理材料并做出自评,自评报告于9月底前送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通过评价来推进本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价的结果可作为相关科室、人员的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2、由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各项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做到细致到位、尽量量化、有评可依、有据可查。

  3、各部门认真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把综合评价与促进发展、专项督查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综合评价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努力寻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徐汇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附件:
  徐汇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标评价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点

权重

评价标准

内涵说明

A

C

部 门 单 位 工 作 情 况

1.1部门、单位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程度

1.分管领导

0.6

领导明确

不够明确

1、列入议事日程,有研究食品安全重要问题的会议纪要或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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