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6〕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徐汇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标评价细则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日
徐汇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本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以及上海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为目标,紧紧围绕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通过综合评价,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综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以评促管,正确导向”的工作原则,通过综合评价,促进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评价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标评价细则》(详见附件)设定的3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55个评价要点逐一进行评价并计分,划定A级、B级、C级、D级4个等级。∑A≥8、∑C≤2、∑D=0,为优秀;∑(A+B)≥8、∑D≤1,为良好;∑D≤2,为合格;∑D>2,为不合格。∑(A+B+C+D)=10
四、评价内容
以考核各部门、单位落实《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徐府办发〔2006〕3号文)工作为主,辅以工作协调、宣传工作、信息传报等指标,全面评价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履行情况和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