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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组织2011年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的通知

  备注:“免疫预防工作”部分共11项指标,总分为105分,以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各地总得分;对在免疫预防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20分。总得分居全市前3位的,可获得“2011年免疫预防工作质量考评优秀奖”;对比2010年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可获得“2011年免疫预防工作质量考评进步奖”。

  2011年无锡市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结核病防治工作)

考评指标定 义计算方法数据来源评分方法任务分解
指标1: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到位率≥85%当年通过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和疾控机构追踪到位的以及其他情况下到位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占应转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的比例。

分母:当年应转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

分子:分母中,当年转诊到位、追踪到位和其他到位人数的合计。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督导。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总体到位率,未达标不得分,达到85%者得1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再加0.2分。各非定诊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率100%,转诊率100%;各市(县)区疾控中心总体到位率≥90%。
指标2: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当年开展筛查工作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占所有密切接触者的比例。

分母:当年所有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数。

分子:分母中,当年开展筛查工作的密切接触者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筛查率,未达标不得分,达到95%者得1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再加0.6分。 

指标3:转入患者的到位信息反馈率≥90%

当年跨区域转入的肺结核患者中向转出地定点诊疗机构发送到位反馈单的患者所占的比例。分母:当年跨区域转入的肺结核患者数。分子:分母中,向转出地定点诊疗机构发送到位反馈单的患者数。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反馈率,未达标不得分,达到90%者得10分,增加1个百分点再加0.3分。 

指标4: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

上一年辖区内已登记的肺结核患者中,已实行系统治疗管理的患者所占的比例。

分母: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上一年所登记的肺结核患者总数,从结核病患者登记本中获得。

分子:分母中已登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按时查痰、实行全程督导或全程管理,达到规律治疗的患者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督导、电话抽查。

以市(县)区为单位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市得9分,其他市依次减1分,最低市1分。

各辖区≥95%

指标5:药品破损率<3%

当年破损药品总量占药品总量的比例。

分母:当年年初药品库存数量和年内接收药品量的合计(盒/支)。

分子:当年破损的药品总量(盒/支)。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

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药品破损率≤1%者得10分,≥3%者不得分;介于1%-3%之间的按比例得分。

各地疾控中心、

指标6: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合格实验室所占的比例

辖区内基本设施配备合格的结核病实验室占所有定点诊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的比例。

分母:辖区内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实验室总数。数据来源于结核病实验室省级现场督导结果统计。

分子:分母中,基本设施配备合格的实验室数。数据来源于结核病实验室省级现场督导结果统计。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督导。

以市(县)区为单位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得9分,依次减1分,最低1分。

主要考核: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定诊医疗机构

指标7:出现定性偏差痰涂片的实验室数

在盲法复检中,出现定性偏差痰涂片的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实验室数。

辖区内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的实验室中,经盲法复检发现有定性偏差痰涂片(低假阳与低假阴片累计达到2张及以上或出现高假阳和/或高假阴片)的实验室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市级盲法复检。

未发现有定性偏差痰涂片的地区得10分,有1家实验室发现有定性偏差痰涂片者扣5分,有2家及以上实验室发现有定性偏差痰涂片者不得分。

主要考核: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定诊医疗机构

指标8: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99%

当年按要求时限及时上报各种结核病个案信息的记录数占辖区内上报病案信息记录数的比例。

分母:当年辖区内上报病案信息的记录数。

分子:分母中,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种结核病个案信息的记录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

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达到99%者得10分,未达标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考核: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定诊医疗机构

指标9: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95%

当年上报病案信息中,有完整转归信息的记录数占录入病案信息数的比例。

分母:当年辖区内上报的病案信息记录数。

分子:分母中,有完整转归信息的记录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

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达到95%者得10分,未达标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各辖区

指标10:当年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当年确定的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管任务完成情况,“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全球基金项目、中盖合作项目、耐药患者监测与防治等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当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参考日常督导情况确定。

* 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完成率(95%)

* 国际合作项目经费(与患者治疗管理相关的费用除外)使用率(100%)

* 国际合作项目指标完成率(100%)

* 耐药患者发现任务完成率(90%)

* 建成医疗、疾控、基层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根据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年省、市级督导情况综合判定。

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各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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