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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四)烟花爆竹排查治理重点

  1、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2、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五)学校排查治理重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六)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治理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安全:建设交通委

  3、消防安全:消防支队

  4、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技监局

  5、拆房安全:房地局

  6、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消防支队、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

  7、市政、水务安全:建设交通委

  8、学校安全:教育局

  9、危险化学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

  10、地下空间安全:民防办

  11、环境安全:环保局

  12、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分局

  四、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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