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徐汇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年第492号)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19号),依据《徐汇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办法》(徐府发〔2004〕16号文),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各类会议、公示公告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政府负责人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围绕公众生活与工作需求,提供重大工作部署、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政府办事、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普及应急知识,有效增强公众安全和防范意识。对突发性重大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出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的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政府信息的分类检索和全文检索服务,方便公众查找、利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发布和维护本单位公开的政务信息。各区政府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原则上运用技术手段来共享区政府门户网相关内容,如在区政府子网站自行设立栏目发布,其发布的信息应当与区政府门户网的内容相同、时间同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要切实做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

  三、扎实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在线办理

  “十一五”期间,徐汇区要实现90%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徐汇区网站、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上网;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内部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在线办理上网计划。“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运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落实网络用户统一注册和登录管理,网上办事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等工作。

  政府网上办事的前期分类导航和办事指南工作,要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设置的“网上办事大厅”内完成,具体的在线办理工作应当在各部门建设的业务办理系统上完成。各部门服务窗口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将现有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信息化,要求各专门业务办理信息化系统开设或新增网上受理、结果反馈和状态查询接口,并与区政府门户网上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无缝链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