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徐汇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关于加强徐汇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第十四届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徐汇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7〕17号文)的精神,着力推进徐汇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区政府网站群建设
牢固树立服务社会和公众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徐汇区政府网站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建设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徐汇形象的重要平台。
“上海徐汇”是徐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门户网”),徐汇区各政府部门网站(以下简称“部门网站”)以及街道(镇)社区网站(以下简称“街道(镇)网站”)是区政府门户网的子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子网站”)。已建成的区政府各子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做好与“上海徐汇”的链接,加强与区政府门户网的内容整合和服务整合。要以区政府门户网为中心,以区政府各子网站为支点,通过明确和规范网站建设要求、开展网站运行绩效测评,建立专门应用平台,完善系统功能,逐步构建起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的区政府网站群。
尚未建设政府网站的单位,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等各项工作,不再建设本部门网站。如确有建站需要,应直接纳入区政府网站群之中,以资源共享为主,以部门特色工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特定的内容栏目和服务功能。
二、集中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