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绩效性。
1.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完善预算决策程序。各单位应根据“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年度预算编制、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出等方面的决策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和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2.深化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继续推进收缴分离改革和收支脱钩工作,对于因政府职能转变而取消或减少收费的单位,保障其必要的支出。进一步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到产业类专项资金中的科技发展规划配套专项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加大民生领域内的采购力度,严格按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动态监控。
3.深化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协同理财、重大项目实地勘察、项目询证等绩效评估机制,逐步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制度,对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加强动态监督和考评,并将绩效考评的结果与预算资金的安排相结合。
4.严格预算调整,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调整。各预算单位要牢固树立“预算是法”的理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测的科学性和编制的准确性,尽量避免因单位内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缺乏衔接或相关单位之间缺少沟通而造成预算漏报、少报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时间节点
6月16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一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8月1日区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
10月22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二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具体详见附件。
七、编制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内部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全年情况,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在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收支指标,以确保预算编制的正确、合理。
3.预算编制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数据要翔实。各单位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软件系统编制预算。凡涉及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和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等内容,均应编制完整,不得缺漏,预算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