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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制定的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通知

  5.基本药品零差率项目

  6.二类疫苗零差率项目

  7.肺结核病减免治疗及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

  8.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

  9.困难和退休妇女妇科病普查项目

  10.慢性病关怀和自我管理项目

  11.老年贫困白内障复明治疗项目

  12.美沙酮维持治疗项目(2008年完成美沙酮门诊建设)

  13.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项目

  14.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项目

  15.其它市级公共卫生对接项目

  (三)提升功能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16.区公共卫生中心大楼项目(2009年完成建设)

  17.预防接种、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2008年完成建设)

  1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项目(2008年完成凌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2009年启动漕河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09年确定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

  19.公共卫生应急装备项目(2009年完成)

  20.院前急救系统建设项目(2009年完成市八医院急救分中心建设、2009年启动大华医院急救分中心建设)

  21.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08年完成中心机房建设)

  22.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站建设项目(2009年完成6家)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机制

  政府将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对公共卫生的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上海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精神,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投入。承担疾病预防、卫生监督、传染病医疗救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其人员经费及必要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解决。对区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保障业务给予定项补助。全区常住人口人均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年经费不低于50元。

  (二)深化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公共卫生机构切实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区卫生监督所不承担经营性服务,区疾控中心逐步剥离经营性服务,集中精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强对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的考核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加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专委会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将公共卫生相关指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四)加大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开发

  适应公共卫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需要,按照功能对应的原则,逐步调整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内设部门,结合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数,合理配置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

  加强与区域内高等医学院校的合作,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通过联合培养、社区挂职、专业带教等方式,提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重点培养6-10名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对缺口相对较大的公共卫生人才的录用和引进制定倾斜政策;积极营造事业留人、环境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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