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专业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功能对应的原则,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区实际,调整专业防治机构内部设置;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检验水平;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分中心、妇幼保健所、牙病防治所等专业防治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3.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和早期预警机制。落实肠道传染病、结核病、流感、艾滋病和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将本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低水平。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市有关规定扩大免疫规划范围,继续巩固预防接种工作,本市适龄对象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8%,外来适龄对象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0%,并逐步实现二类疫苗零差率。大力推广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高危人群干预。继续执行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政策,开展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本市居民减免签约率达90%,外来常住人口减免签约率达80%。
4.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逐步建立以医疗机构病例监测为基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社区报病为补充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报告系统,逐步推进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根据本区特点,条块联动,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社区综合防治试点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对象规范管理率均达80%,60岁以上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慢性病管理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并逐步加强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强防盲治盲工作,70岁以上老年人眼保健卡建卡率达95%,继续实施老年白内障减免治疗,基本实现本区70岁以上老年白内障患者复明脱盲。加强口腔病防治工作,对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口腔疾病免费检查和龋齿充填减免治疗,学生龋齿填充构成比大于40%。加强儿童近视监测干预工作,开展用眼卫生早期干预项目。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相关要求,改造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加强儿童肥胖干预,开展学校、家庭合理营养培训与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卫生危害因素的调研,逐步加强食品与营养卫生、环境卫生等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5.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完善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区疾控中心精神卫生分中心建设,增加业务用房,进一步健全内部设置,完善功能。继续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服务和管理,精神病人监护率达到95%以上,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控制在1‰以下。各街道、华泾镇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设施建设,并逐步建立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站。对本市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提供基本药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免费服药范围,增加免费服药点,使无业贫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加强妇幼保健。继续推进婚前保健咨询和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前保健工作水平。倡导孕前体检,加强孕前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6%,住院分娩出生缺陷率控制在90/万以下。进一步加强高危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重点加强外来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为外来人口孕产妇、儿童提供适宜、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社区0-3岁科学育儿中心的建设,推进儿童早教工作,继续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工作。继续开展弱势妇女妇科病普查工作。本区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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