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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制定的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制定的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卫生局制定的《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徐汇区制定并实施《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面临各种严峻挑战。徐汇区地域面积广、地区差异大、人口密度高、流动性大、老龄化程度严重,区域内拥有市委机关、涉外机构等重要场所以及大型商业、体育设施、产业集聚地、公交枢纽等人流密集场所,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任务繁重。随着社会发展、疾病谱改变,不断增加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控需求对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公共卫生运行机制,人才队伍、服务管理等公共卫生体系内涵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为巩固成果、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体系的服务和保障能力,根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府办发〔2007〕12号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既包括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急救、采供血服务以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安全饮用水等公共卫生服务,也包括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诊疗程序提供的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本区要通过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公共卫生机构硬件为抓手,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内涵为核心,以健全公共卫生体制与机制为突破口,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公共卫生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共卫生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具体负责,各部门和各街道、华泾镇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区、街道(镇)两个层面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同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公共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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