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08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纠风办制定的《2008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第十四届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8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纠风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测评、公共服务窗口检查等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新的“两项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和深化“四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作用,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1.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
减少、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长效机制。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通过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和服务行为,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行为。进一步加强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制定和完善规范服务和收费的相关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