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关于加强徐汇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关于加强徐汇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加强徐汇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暨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3号文,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开展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2号文)的工作要求,以整洁优良的市容和道路景观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赛事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行,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工作和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规划先行、依法设置、安全美观、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与贯彻《道路管理条例》、迎世博市政道路、架空线综合整治、解决民生问题等工作相结合,条块联手、综合统筹、各负其责,加大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自2008年到2009年,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关于加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以下简称“两类设施”)专项整治。
二、总体目标
基本实现人行道各类设置设施规范有序,市民通行环境安全舒畅,城市空间景观整洁协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水平。
完成全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的编制,对全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拆除、改造和调整,使本区的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能更好地与区域功能相统一,与周边环境和建筑形态相协调,市容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形成美丽、和谐的上海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形象。